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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怎么认为,江西全国排名倒数第一,真的这么穷吗????????????????
http://news.sina.com.cn/c/2010-07-19/014617825279s.shtml
上海排第一 6.3万我省倒第三 2.6万
2009年分地区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各省区市按高低排列)单位:元,%
2008年 2009年 增长率
总计 29229 32736 12.0
东部地区 34316 38002 10.7
中部地区 24390 27478 12.7
西部地区 25602 29120 13.7
东北地区 25101 28383 13.1
上海 56565 63549 12.3
北京 56328 58140 3.2
西藏 47280 48750 3.1
天津 41748 44992 7.8
浙江 34146 37395 9.5
广东 33110 36355 9.8
江苏 31667 35890 13.3
宁夏 30719 34082 10.9
青海 30983 33561 8.3
辽宁 27729 31104 12.2
重庆 26985 30965 14.7
内 蒙 古 26114 30699 17.6
陕西 25942 30185 16.4
山东 26404 29688 12.4
安徽 26363 29658 12.5
福建 25702 28666 11.5
四川 25038 28563 14.1
山西 25828 28469 10.2
河北 24756 28383 14.7
广西 25660 28302 10.3
贵州 24602 28245 14.8
** 24687 27753 12.4
河南 24816 27357 10.2
湖南 24870 27284 9.7
甘肃 24017 27177 13.2
湖北 22739 27127 19.3
云南 24030 26992 12.3
黑 龙 江 23046 26535 15.1
吉林 23486 26230 11.7
海南 21864 24934 14.0
江西 21000 24696 17.6
2008年2009年 增长率
国家统计局公布去年各地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在各省份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吉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排在倒数第三,为26230元。
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全国2009年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736元,比2008年增长12%。
按地域分
我省非私营单位职工
年平均工资倒第三
根据统计数据,200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东、中、西几大片区的收入呈现明显的梯度。其中东部最高,西部其次,中部成为谷底。
在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中,上海最高,63549元,随后为北京58140元、西藏48750元。吉林省在31个省(市、区)中排第29,倒数第三位,为26230元,仅高于海南(24934元)和江西(24696元),比2008年增长2744元,增幅(11.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分析: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李晓群认为,吉林省工资平均水平低有历史原因。吉林省工资起点低,欠账多,影响工资水平。另外我省财政供养人数比重偏高,也影响了工资平均水平。此外,我省社会事业发展水平高,每万人拥有的教育、医生比例靠前,这虽然是好事,但也加大了财政支出。
按行业分
金融业工资水平最高
在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中,金融业再次位列全国之首,为70265元,比上年增长13.6%;其次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59919元,比上年增长5.8%;第三是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50866元,增长10.6%。
在私营企业中,这三大行业的平均工资也稳居前三位。
分析: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教授邴正认为,这与国家目前工资体制和行业有关。一些社会需求量较高、风险营利较大的行业工资水平相对较高。一是该行业科技含量高,职工整体素质较高,受教育时间、起征点相对较高,高成本投放与高利润回报,造成收入高。其次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此次,这些行业中知识分子的收入不仅仅是体现在工资上,还有知识转化的经济收入等。
■反响
没涨那么高?统计口径造成感受差异
统计显示,2009年吉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率11.7%。
“感觉没涨这么高啊。”吉林省某国企合资企业的刘明(化名)说,2008年,他平均工资在6200元/月,2009年涨到6600元/月,平均上涨6%左右。
蒋先生是长春市某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在他的印象中,从2006年开始,他们单位就没涨过工资。2009年甚至连效益工资也不发了。“2008年,我一个月平均能开2500元。但2009年有四个月平均工资不到2000元,有5个月的工资在2000元~2500元/月,两个月工资开到3000元以上。”
邴正认为,职工感受与统计数字背道而驰,主要是由于国家统计口径造成的。据其讲,目前我国把收入的概念复杂化,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各种补贴。但是统计工资水平时,并不能完全把一个人的收入全部统计进来。比如“明补和暗补问题等”,曾经发生过的“被增长”、“被就业”都是由于统计口径差异造成的。
他认为,我国应逐渐完善统计口径以及税收体系,更准确反映社会实际收入情况。
■背景
非私营单位有哪些?工资如何计算?
2009年上半年,国家统计局对全国城镇职工工资水平公布后,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质疑。此次国家在公布2009年城镇职工工资时,分别统计了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非私营法人单位调查对象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调查单位数为156万个,在岗职工约1.18亿。
依据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如一个完整的日历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具体包括以下六项: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事假等情况)。
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还包括了个人应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和税金等费用。
本报记者胡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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