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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谴责仙女湖花园林场强制征收我承包果园一事,请大家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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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是仙女湖人,于2002年9月30日与花园林场签订一份果园承包合同,双方约定,花园林场八家坡果园由本人承包,合同期限为15年(即2002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30日)。我今天反映的情况是关于仙女湖花园林场八家坡果园被开发商征收补偿一事有失公平,带有征收强制性。请大家评评这个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1年下半年,花园山庄为了扩大其经营范围,私自与花园林场(也就是村委)提出了购买花园山庄以西的土地作为商业开发用途(据说是搞度假以及温泉洗浴项目)。其中我承包的果园四分之三的面积正好被划定为其开发的范围之内。这也意味着我苦苦经营九年多的果园就要被开发商用于商业开发,果园也将被毁于一旦,对我的投资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现在离合同期满还有六年时间,如果被征收,这就意味着之后六年当中投资的果园将没有任何经济回报。作为一名投资者,谁不希望自己的投资得到回报,何况花园山庄扩大其经营范围。不同样是希望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吗?去年下半年林场干部就开始找我谈话,说这块果园已经被花园山庄购买了,叫我做好心理准备,之后河下镇政府的干部也相继来找我谈过征收一事。但是从谈话到现在对方始终没有出示过任何与征收相关的文件出来,包括林业用地转商业用地的文件,也没有对建设用地审批后进行公示,无凭无据就要我提前六年终止果园承包权。老百姓都是以政府文件为依据的,不然谁知道这是政府行为还是私人行为呢?如果是国家开发征用建学校、部队等,我没有任何怨言;但是这是私人开发,损害我果园利益,来满足开发商的利益,端了我的饭碗给别人,换成是他人也绝对不会干的。况且在谈补偿问题时,当时只答应每颗果树补偿1.5元。这明显就是在欺负人,我当时听到简直是晴天霹雳,差点没昏过去,想着都搞笑。         
        我想,我们投资果园也是为了生计。当年在我接手果园的时候,果树生长状况一塌糊涂,在经过我的精心的管理下,果园在第二年就有了新的转变,从当年的量产平均每颗十几二十斤到丰产期每颗平均都在一百五十斤以上,有了巨大的变化,每年的年产量都在十万斤以上。我们可以做个简单的计算题:10万斤桔子,以每斤0.6元的价格批发,就可以得到6万元回报。而林场的给出的标准是每棵果树以白菜价1.5元每颗作为补偿,相差甚远。这样的补偿方式很明显就是在欺负我们老百姓。镇政府干部和林场干部来谈过几次,因为这个补偿问题,到现在我们一直就没有协商好。
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林场在没有得到我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请来施工队伍强行施工,就损毁果树一百多颗。8月12日林场又请来施工队强行对我房屋北面的山坡进行开挖,我前去阻拦,却被林场干部拉回了家中,后来因为下午下雨,工程才停工。并告诉我说明天也就是13日还要继续施工。后因为市委丛文景副书记13日来花园山庄调研,才没有开工。林场的做法就已经违反了征收拆迁规定。而施工队的包工头还扬言,两天之内就要推平果园,把我们赶回老家。听了都会发笑,这完全就在藐视国家的法律。林场请来的施工队跟强盗有什么区别呢?过了几天林场干部又来找我谈补偿金的问题,从之前的1.5元每颗谈到了三十五元每颗,并争取到开发商那里再争取五元,以便达到四十元每颗的补偿金,而远远达不到我一年的收入,何况这还有六年的合同期呢?
        大家都知道,征地拆迁是个敏感的事情。全国因征地拆迁补偿不公平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不计其数,起因都很简单,都是老百姓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居无其所;失地农民因为失去了土地,就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就难以维持,而开发商补偿又不敬人意,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有得不到及时妥当的解决,托之又拖。而有关部门动不动就采取强制执行,老百姓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只能殊死一搏,垂死挣扎的以极端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从而导致恶性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其实老百姓的要求很小,就是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补偿。相信社会还是有真理在,我也会将我的维权之路进行到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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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咨询论坛里的律师呀,或者学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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