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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发展改革委解读城市节能环保
公交车票价制定
为推进城市节能环保,满足广大市民舒适、绿色出行需求,理顺公交票价机制,促进公交事业可持续发展,在开展节能环保公交车客运成本监审、票价定价听证会等法定程序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综合考量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现状等因素,参照全省其它设区市公交票价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年1月10日起实行城市节能环保公交车票价。我市制定城市节能环保公交车票价,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现行票价与成本倒挂。新余城市公交车1元一票制票价,从2002年1月份开始实施。2012年购置使用节能环保公交车,设施装备有了极大的提升(即:冷暖空调、低地板、低噪音、智能化),但票价一直沿袭2002年以来的普通燃油车1元一票制,成本投入超过普通燃油公交车。公交服务功能及乘坐舒适度迈上了崭新的台阶,但公交票价近15年未作调整,票价与成本倒挂。
2.企业承担公益性任务重。2006年8月份以来,新余公交按照市政府要求承担城区小学生、65周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四类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公益性义务。目前,为“四类人”累计办理免费乘车卡10余万张,这些免费乘车卡年均刷卡1500余万人次,运营成本增加,企业消化压力加大,通过适度调整公交票价,能够有效提高公交企业自身发展能力。
3.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的需要。我市“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要求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未来几年,新余公交将面临投入大量资金,购置纯电动公交车和充电站场建设,在很大程度上都将给企业增加压力和困难。
针对以上原因,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市发改委对我市城市公交营运成本进行了监审,并拟定了调价方案,9月份在市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关于我市城市节能环保公交车票价定价听证的公告》,组织召开了票价定价听证会。听证会意见,与会代表基本同意城市节能环保公交车票价由1元/人次定价为2元/人次,普通车维持原价1元/人次不调整。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完善了定价方案,经市九届政府第五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制定对我市城市节能环保公交车票价定价。其基本票价为2元/人次。继续实行普通IC卡9折优惠,中学生卡4折优惠;继续执行“四类人员”(城区小学生、65周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免费乘车政策不变。同时,普通燃油公交车保持现行1元/人次票价及折扣优惠免费等政策不变。节能环保公交车根据季节变化适时开启使用空调,时间为每年1、2、6、7、8、9、12月共计7个月。
节能环保公交车票价定价后百姓依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城区小学生、65周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三级以上下肢残疾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负伤人民警察等特殊群体继续享受免费乘车政策;对全日制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实行4折优惠政策;对成年人可携带一名身高标准为1.2米(含)的儿童实行免费乘车政策。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梁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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