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府地带 发表于 2022-8-13 12:45

新余即将展开全市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新余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骑行,降压道路交通事故,助推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城市,现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01

工作目标

(一)2022年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事故总量同比下降30%,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

(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坐人员头盔佩戴率达90%以上;

(三)基本杜绝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雨棚遮阳伞行为。

02

治理重点

(一)骑乘摩托车(含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超标二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不按规定载人、酒驾醉驾、逆行、闯红灯、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

(二)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未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含2019年备案登记牌)、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载人、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

(三)无证照、超范围销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雨棚遮阳伞的经营企业或个人,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的经营企业或个人;

(四)销售不符合标准、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03

实施步骤

综合治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分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两个阶段。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一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宣传引导贯穿始终)。开展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活动,让市民了解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文明交通习惯。

二是集中攻坚,形成“节点”(即日起至8月31日)。相关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聚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管理,实行集中整治攻坚,强化联勤联动,确保在8月31日取得初步成效。

三是深化整治,达到“拐点”(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前期集中攻坚的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深整治,由点带面,积少成多,突出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坚持重点施治,标本兼治,达到整治一类,教育一片,促成大多数人主动佩戴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基本实现工作目标,

四是合力推进,实现“奇点”(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职能部门各自管好自己的人,履行好各自职责,从源头预防、宣传教育、执法治理、平安建设考核等方面多管齐下,多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在12月31日完成工作目标。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各地各部门按照边整治边规范原则,建立健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线索移送等机制,巩固扩大综合治理工作成效。

阿驹 发表于 2022-8-13 14:08

路过

双鱼 发表于 2022-8-13 17:27

支持,电动车和摩托车确实要整治了,
新来的张抓工作很实在,雷厉风行,道路划线 划停车位都推的很快,

泥塑人 发表于 2022-8-13 18:09

骑车必须戴安全帽

百色雨 发表于 2022-8-13 19:55

按道行驶
门面整洁
街道干净
路面平整

风吹云动 发表于 2022-8-13 20:33

个人认为,路口的遮阳棚,等候区要全面铺开,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学习沿海,截取2.5-4米宽人行道当非机动车道或人非共用。道路硬件完成后再整治不按车道行驶,路口阻挡左转待转区等行为,系统性循环整治才能有好效果。

小歪 发表于 2022-8-16 08:19

q73

幻影之灵 发表于 2022-8-16 08:21

规划好非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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